浅析危化品船舶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应遵循的要点
1.两起险情应急处置概况
(1)2019年1月12日1030时,韩国籍液化气船“五号汽船”在山东东营港东北方海域约25公里处,1#货舱逸流管安全阀无法完全关闭,出现液化气泄漏。该船共2个货舱,船上装载液化气1850吨,船上共有15名外籍船员。接到报告后,当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召开专题会议,就遇险船液化气泄漏应急处置工作作出安排。按照全力以赴救助、充分沟通协商、确保人员安全等原则,当地政府调集多方资源,协调各方研判,加强值班值守,依法主动作为,实施科学救助。相关单位部门连夜准备防爆风机、蒸汽机、液化氮气等应急物资,建立了由公安、消防、医疗等部门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,制定了应急疏散预案。环保、气象部门持续加强环境、气象等监测。1月13日下午,我方与韩方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应急处置方案,并迅速展开救助。1月14日8时,经多方努力,成功对“五号汽船”泄漏点封堵完毕,险情排除。(遇险船如图1所示)
图1
(2)2020年2月10日1557时,一艘载有2400吨液态丙烯的利比里亚籍液化气船“GAS PRODIGY”轮停靠在福州中江化工码头,在船舶卸货作业前进行船岸检查时发现1#货舱输送泵出口处焊缝开裂致丙烯泄漏(遇险船泄漏部位如图2所示),泄漏速率约0.5吨/小时,船上共有17名外籍船员。接到报告后,当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救助。丙烯属易燃气体,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,而中江码头有3个泊位,管线直接连接至后方中景石化园区,周边1公里范围内有多家港口危险化学品货物企业,情况十分危急。为了安全起见,当日24 时,“GAS PRODIGY”轮安全移泊至应急锚地,并开展封堵工作。经多次封堵作业,明确无法完全封堵的情况下,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在1#应急锚地实施抢险过驳。2月29日6时,过驳船“华南1”轮按计划前往锚地开展海上过驳作业,3月1日17时10分完成“GAS PRODIGY”轮所有货物过驳,险情排除。
图2
2.危化品的特性及危害
2.1 理化特性
液化石油气主要由丙烷、丙烯、丁烷、丁烯等烃类介质组成,还含有少量H2S、C O、C O2等杂质,由石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低碳分子烃类气体(裂解气)压缩而成。它的外观与性状呈现的是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液体,有特殊臭味;闪点-74℃;沸点-42~-0.5℃;引燃温度426~537℃;爆炸下限2.5%;爆炸上线9.65%;相对于空气的密度1.5~2.0;不溶于水。
丙烯是一种无色气体,略带烃类特有的气味。熔点-185.25℃,沸点-47.7℃,气体密度1.7885 g/L(20 ℃),相对于水的密度0.5,相对于空气的密度1.5,临界压力4.62 Mpa,临界温度91.9 ℃,饱和蒸气压 KPa(25℃),闪点-108℃,爆炸极限1.0%~15.0%,自燃温度455℃,最小点火能0.282 Mj,最大爆炸压力0.882MPa。微溶于水,溶于乙醇和乙醚。
2.2 危险特性
(1)燃爆性质。液化石油气和丙烯均具有极度易燃,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到热源或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,液化石油气蒸气和丙烯比空气重,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,遇到火源会着火回燃。
(2)健康危害。直接大量吸入液化石油气蒸气或丙烯浸入人体后,有麻醉作用。严重时,可引起头晕、头痛、兴奋或嗜睡、恶心、呕吐、脉缓等;重症者可突然倒下,小便失禁,意识丧失,甚至呼吸停止。直接接触液体或泄漏部位的射流可引起冻伤。
(3)环境危害。液化石油气或丙烯泄漏散发在空气中,会对空气造成污染;液化石油气残液可对土壤或水体造成污染,丙烯微溶于水,也可对水体造成污染。
(4)贮存容器。液化石油气或丙烯在贮存或运输过程中,通常加压降温液化后存放在罐装容器中,罐内压力约10公斤,一旦发生泄漏,应急处置不当造成火灾,罐体受热可发生爆炸。
3.危化品险情应急处置应遵循的要点
任何一起险情应急处置始终都要围绕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展开,尤其是在危化品险情处置中,如果救助人员不能严控作业程序,在没有确切掌握危化品种类、理化特性及危害时,盲目采取应急行动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
危化品应急处置前,应成立应急行动小组,其成员应包括现场总指挥、安全监督员、一线救助人员,危害物质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。从组织上要保证科学施救,杜绝个人主观盲动;应急行动小组要对危化品泄漏发生区域要进行分级划定三个区域,即热区(最危险)、暖区(一线救助人员行动区)、冷区(安全区)等,安全区的划分标准为危化品的IDLH值(实时对生命及健康危险),在热区和暖区,必须穿戴A级防化服或B级防化服。因此,根据以上两起险情及所载危化品特性及危害情况,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六点要求: